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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甚麼情景下海關會启動代價質疑步伐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核定收支口貨品完税代價法子》(海關总署令第213号)第四十四条劃定,海關在两種情景下毛髮生長精華液, 會對申報代價提出質疑,制發《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代價質疑通知書》,将質疑的来由書面告诉纳税义務人或其代辦署理人: 
 
一、對申報代價的真實性、正确性有疑難; 
 
二、认為交易两邊之間的特别瓜葛影响成交代價。 
 
收到《海關代價商量通知書》應當怎样辦呢? 
 
纳税义務人或其代辦署理人理當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代價質疑通知書》之日起5個事情日内,以書面情势供给相干資料或其他证据,证實其申報代價真實、正确或两邊之間的特别瓜葛未影响成交代價。 
 
若是没法在5日内供给質料该怎样辦呢? 
 
确有合法来由没法在規按時間内供给前款資料的,可以在規按期限届满前客製化泡棉,以書面情势向海關申请延期。除特别环境外,延期不得跨越10個事情日。 
 
02 
 
代價商量步伐 
 
代價商量通知書 
 
Q 
 
甚麼是代價商量? 
 
A:代價商量,是指海關在利用除成交代價之外的估價法子時,在守旧贸易機密的根本上,與纳税义務人互換相互把握的用于肯定完税代價的数据資料的举動。 
 
Q 
 
展開代價商量有几種情景?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核定收支口貨品完税代價法子》(海關总署令第213号)第四十五条劃定,海關制發《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代價質疑通知書》後,在三種情景下,與纳税义務人举行代價商量: 
 
1.纳税义務人或其代辦署理人在海關規按期限内,未能供给進一步阐明的。 
 
2.纳税义務人或其代辦署理人供给有關資料、证据後,海關經审核其所供给的資料、证据,依然有来由猜疑申報代價的真實性、正确性的。 
 
3.纳税义務人或其代辦署理人供给有關資料、证据後,海關經审核其所供给的資料、证据,依然有来由认為交易两邊之間的特别瓜葛影响成交代價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核定收支口貨品完税代價法子》(海關总署令第213号)第四十六条劃定, 海關颠末审查认為收支口貨品無成交代價的,可以不举行代價質疑,經與纳税义務人举行代價商量後,依照本法子第六条、第四十一条列明的法子审查肯定完税代價。 
 
Q 
 
展開代價商量後该怎样做? 
 
A:海關理當依法向纳税义務人制發《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代價商量通知書》。纳税义務人理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事情日内與海關举行代價商量。纳税义務人在海關規按期限内與海關举行代價商量的,海關理當建造《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代價商量记實表》。纳税义務人未在通知劃定的時限内與海關举行商量的,视為其抛却代價商量的权力,海關可以直接利用本法子第六条或第四十一条列明的法子审查肯定收支口貨品的完税代價。 
 
Q 
 
代價商量的重要内容是甚麼? 
 
A:代價商量的重要内容包含:两邊各自把握的與被估貨品有關的各類代價資料、產蠶絲皂,物信息和市場环境;两邊各自把握的@不%VUL2c%异或雷%vF93c%同@收支口貨品的各類代價資料、產物信息和市場环境;两邊各自把握的與被估貨品、@不%VUL2c%异或雷%vF93c%同@收支口貨品成交代價有關的所有買賣布景資料,包含成交数目、贸易程度、運输方法和運输間隔等;其他必要商量的與收支口貨品代價相干的内容。 
 
Q 
 
哪些情景下可以不举行代價質疑和代價商量?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核定收支口貨品完税代價法子》(海關总署令第213号)第四十八条劃定,對合适以下情景之一的,經纳税义務人書面申请,海關可以不举行代價質疑以及代價商量,依照本法子第六条或第四十一条列明的法子审查肯定收支口貨品的完税代價: 
 
1.统一合同項下分批收支口的貨品,海關對此中一批貨品已施行估價的。 
 
2.收支口貨品的完税代價在人民币10万元如下或關税及入口环节海關代征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如下的。 
 
3.收支口貨品属于伤害品、鲜活品、易腐品、易失效品、废品、旧品等的。 
 
03 
 
★★★海關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海關核定收支口貨品完税代價法子》(海關总署令第213号)第四十七条劃定,纳税义務人未在通知劃定的時限内與海關举行商量的,视為其抛却代價商量的权力,海關可以直接利用本法子第六条或第四十一条列明的法子审查肯定收支口貨品的完税代價。 
 
是以,若是未在規按時間内复兴海關代價質疑,也未在規按時限内與海關举行代價商量,那末就同等于主動抛却了权力,海關會直接按相干劃定核定完税代價,该代價未必是您的申報代價,可能會影响您的终极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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