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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揽合同與交易合同具备必定的類似性,可是二者有分歧的权力义務内容。理论上认為,二者的重要區分在于如下几個方面:(1)签定合同的目標分歧。(2)標的物是不是具备特定性。(3)承揽合同具备较强的人身性。(4)定作人對產物出產進程有必定的节制力。(5)承揽人對承揽事情承當保密义務。(6)合同價款的性子分歧。
2.被告虽答辩认為其與原告之間的合同可继续實行,其亦具有實行合同的能力,但在法院裁决消除两邊間合同後,被告并未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實在質是赞成消除涉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書
(2019)最高法民再38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防城港华裕特纤科技有限公司,居處地廣西壮族自治區东兴市江平工業园潭吉片區内D-2-1。
法定代表人:陈可霸,该公司董事长。
拜托诉讼代辦署理人:揭立霞,北京恒都(深圳)状師事件所状師。
拜托诉讼代辦署理人:吴珊,北京恒都状師事件所练習状師。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居處地湖南省邵阳市雙清區邵阳大道宝庆东路交织口。
法定代表人:刘序焱,该公司总司理。
拜托诉讼代辦署理人:王迪,湖南湘华源状師事件所状師。
拜托诉讼代辦署理人:刘莎,湖南銀剑状師事件所状師。
再审申请人防城港华裕特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裕公司)因與被申请人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邵阳纺织)交易合同胶葛一案,不平湖南省高档人民法院(2018)湘民终286号民事裁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經审查,于2019年7月8日作出(2019)最高法民申2008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受理後依法構成合议庭,于2019年12月12日公然開庭审理了本案。华裕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可霸、拜托诉讼代辦署理人揭立霞、吴珊,邵阳纺织拜托诉讼代辦署理人王迪到庭加入诉讼。本案現已审理闭幕。
华裕公司再审哀求:減肥飲料,1.依法撤消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2015)邵中民二初字第53号民事裁决與湖南省高档人民法院(2018)湘民终286号民事裁决;2.依法改判支撑华裕公司的一审全数诉讼哀求,即:(1)消除两邊签定的《年產20000吨涤纶短丝纤维出產线装备合同書(简称《装备合同》)《扶植工程(專業扶植工程設計安装合同)》(简称《安装合同》)及《化101088合同弥补协定》(简称《弥补协定》);(2)邵阳纺织返還华裕公司预支款4266800元及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计较的資金占用利錢;(3)邵阳纺织向华裕公司付出违约金69000元;(4)邵阳纺织补偿华裕公司丧失4140800元;(5)邵阳纺织承當本案一审、二审全数诉讼用度。究竟與来由:
(一)一审裁决认定华裕公司延迟付出進度款207万元组成底子违约、邵阳纺织在合同约按時間内未交付出產线系行使先實行抗辩权不组成违约,属于究竟认定不清,法令合用毛病。两邊于2010年11月13日签定的《装备合同》和2010年12月16日签定的《安装合同》,都附有《技能附件》,對技能文件的交付举行了明白商定。技能文件是华裕公司据以做好采取出產线装备并安装装备的需要条件。但時至华裕公司告状之日,邵阳纺织仍未交付根本設計圖纸,亦没有将具体設計圖交付给华裕公司。在此情景下,华裕公司與邵阳纺织协商沟通後确认因邵阳纺织在設計圖纸上呈現的延迟,赞成华裕公司207万元進度款可以與装备提貨款690万元一并付出。
(二)一审裁决认定华裕公司因原質料供應方面的坚苦和市場身分单方诉请消除合同组成底子违约,属于究竟认定不清,法令合用毛病。一审并未查证华裕公司确切存在原質料供應方面的坚苦,只是揣度。所有庭审中出示的证据,并無任何一項证据证實华裕公司存在原質料供應方面的坚苦。华裕公司從未提出因原質料供應方面的坚苦而消除合同。
(三)二审裁决认定邵阳纺织不交付技能資料组成违约但未组成底子违约,较着属于究竟认定不清,法令合用毛病。二审法院认定邵阳纺织已赞成华裕公司延迟交付進度款有究竟根据。但邵阳纺织在赞成华裕公司延迟交付進度款後,直至华裕公司告状之日,仍未准期交付装备。按照一审法院向邵阳市人大報告请示案情的市人大集會《報告请示记實》、2014年6月6日一审法院對邵阳纺织的現場勘驗并構成的《現場勘驗笔录》,可以证實邵阳纺织已為华裕公司制造的只有少许的零部件和具备通用性没法區别的零配件,遠未到达完成合同商定的整条出產线的装备。在华裕公司多番催告後,邵阳纺织從未向华裕公司供给或發送交貨規劃,亦從未催告华裕公司付出提貨款。邵阳纺织已组成底子违约。
(四)因邵阳纺织合同實行不克不及,致使华裕公司错失商機导致合同目標不克不及實現。华裕公司以此主意法定消除权,合适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項劃定的情景,依法應予支撑。原审裁决认定华裕公司因原質料采購與市場身分主意消除合同從而认定华裕公司不享有法定消除权,究竟认定不清、法令合用毛病。
(五)二审裁决在认定邵阳纺织组成违约的情景下,未支撑邵阳纺织向华裕公司补偿丧失的诉讼哀求,反而判令华裕公司向邵阳纺织补偿丧失,较着属于究竟认定不清,法令合用毛病。《装备合同》第六款第二条商定,邵阳纺织應向华裕公司付出违约金6.9万元。而經一审法院拜托判定得出华裕公司因邵阳纺织底子违约致使合同消除後的丧失高达395.08万元。明顯,合同商定的违约金6.9万元遠低于华裕公司蒙受的現實丧失。按照合同律例定,华裕公司依法可以哀求增长丧失补偿。邵阳纺织作為违约方,依法不享有丧失补偿权,其丧失應由其自行承當。
邵阳纺织答辩称:
(一)华裕公司未依合同请求付出進度款207万元,属于违约在先且组成底子违约。1.合同见效時候為2011年1月30日,而按照合同商定,邵阳纺织需在2011年3月15日以前完成根本設計資料的交付,究竟上,邵阳纺织于2011年1月20日以前已經由過程電子邮件發送的方法,交付了工程設計根本文件資料,邵阳纺织不存在违约。2.两邊未經协商書面商定,不得单方私行變動或消除,不然就组成违约。《弥补协定》只變動了交貨時候、零部件設置装备摆設等内容,其他均按原合同履行,貨款@付%6165e%出和付%6165e%出@前提的商定自始至终未產生變革。3.本案的五份灌音不克不及作為法院认定邵阳纺织违约在先的究竟根据。涉案合同商定所有接洽采纳書面情势,首要事務以傳真方法确认後應實時用特快專題方法将确认件寄出。华裕公司供给的灌音证据只是口頭情势而非書面情势,不合适合同商定。华裕公司主意邵阳纺织赞成207万元與提貨款一并付出,與究竟不符。4.华裕公司未付出207万元進度款,违约在先。邵阳纺织依法行使先實行抗辩权,有权回绝交付装备,不组成违约。
(二)關于两邊丧失评估陈述的采信問題。第一,關于邵阳纺织的丧失部門。湘鹏盛评估字第2016-S-002号评估陈述書(简称002号评估陈述)是根据华裕公司限制的范畴举行的判定,即只以原合议庭現場勘驗笔录所涉范畴举行判定,该判定的评估成果是不周全、不客觀、不许确的,一审法院未采信002号评估陈述准确。湘鹏盛评估字第2016-S-068号评估陈述(简称068号评估陈述)根据邵阳纺织的@请%M476c%求對全%7b2i9%数@丧失范畴举行判定,虽然该评估陈述成果漏掉了辦理用度的分摊丧失、過期付款违约金的丧失、已付出预支款但未提貨入库的外購件丧失和该項目通知下料完成出產并已再操纵的零部件丧失等四個方面。第二,關于华裕公司的丧失部門。在华裕公司请求對其厂房丧失举行鉴按時,邵阳纺织明白提出贰言,认為该丧失與合同被消除没有联系關系性;涉案装备不具备独一性,即使合同消除,华裕公司仍可采辦第三人的装备知足谋劃必要,不會發生厂房闲置丧失;华裕公司厂房闲置系其投資决议计劃误判造成,属于正常贸易危害丧失。
华裕公司向一审法院告状哀求:1.消除2010年11月13日签定的《装备合同》、2010年12月16日签定的《安装合同》、2011年10月9日签定的《弥补协定》;2.邵阳纺织返還华裕公司预支款4266800元,并承當2011年1月29日起至告状之日止的銀行同期貸款利錢768024元;3.邵阳纺织承當违约金69000元;4.邵阳纺织补偿华裕公司設計费丧失190000元;5.增长诉讼哀求:判令邵阳纺织承當华裕公司丧失3950800元。
邵阳纺织向一审法院提起反诉哀求:继续實行两邊签定的《装备合同》、《安装合同》,或消除合同後,由华裕公司补偿丧失847.6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13日,华裕公司與邵阳纺织签定一份《装备合同》,商定邵阳纺织向华裕公司出售年產2.5万吨涤纶棉型短纤维出產线,合同总金额為1380万元。此中,合同第二款“@付%6165e%出和付%6165e%出@前提”商定,在华裕公司付出414万元後,合同第二天见效,合同见效後的三個月内华裕公司應付出進度款207万元,在邵阳纺织所有合同装备制造终了交貨前付出提貨款690万元,余款69万元在装备機器機能測試及格6個月後7日内或装备交付後十二個月内付出;合同第三款“交貨和交貨前提”商定,邵阳纺织應在合同见效後6個月内完成所有合同装备和随機备件糖尿病治療,的交付,交貨地址在邵阳纺织,邵阳纺织在發貨前應提交開端的交貨規劃,并在每批交貨前10日内供给具体交貨規劃,列明装备/質料名称、型号規格、数目、包装箱数等;合同第六款“违约责任”商定,华裕公司過期付出合同商定的價款或邵阳纺织過期交付装备,均按逐日0.03%计较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跨越合同总價的0.5%;合同第九款“合同见效”商定,合同由两邊授权代表具名且邵阳纺织收到华裕公司30%预支款後合同见效,未尽事宜两邊协商解决,所有接洽采纳書面情势,首要事務以傳真方法确认後應實時用特快專递方法将确认件寄出。合同签定後,华裕公司按合同请求于2010年11月23日至2011年1月29日分三笔共付出了预支款416.68万元。
2010年12月16日,华裕公司與邵阳纺织签定一份《安装合同》,商定邵阳纺织為华裕公司承當年產2.5万吨涤纶棉型短纤维出產线的工程設計和安装,合同金额為65万元。此中第四条商定,合同签定後首付10万元,合同见效;交付根本設計文件後一周内付出5万元,具体設計文件交付後一周内付出5万元,工程安装职員出場前付出10万元,出產线重要装备安装完成後一周内付出20万元,装备、電氣、管道全数安装终了後一周内付出到合同总價款的90%,出產线调試及格後二周内付出合同金额5%,余款于3個月質保期後一個月内一次付清;第二条商定,工程安装全数工程工期為120天,設計文件的交付規劃见合同附件一。合同附件一第三条商定,在根本工程設計動工會後1個月内交付點窜後的根本工程設計文件,在根本設計审查會竣事後,應在4個月内完成具体設計,邵阳纺织提交给华裕公司的技能文件應經由過程快递交付,交付地址為項目扶植項目地。华裕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依合同商定付出了首付款10万元。邵阳纺织已完成為了電氣、機器設計圖纸,但至今未交付根本設計圖纸,亦没有将具体設計圖交付给华裕公司。
上述合同签定後,华裕公司未依《装备合同》的商定,在合同见效後的三個月内即2011年4月30日前付出進度款207万元,邵阳纺织也未依合同商定,在合同见效後的六個月内即2011年7月30日前交付出產线。
2011年10月9日,經两邊协商签定了一份《弥补协定》,除對《装备合同》所触及的出產线装备举治療鼻癢,行了部門改動外,将交貨時候變動為2012年2月10日。
另查明,因市場變革或因原質料的供應等身分,至開庭之日,在廣西壮族自治區东兴市江平工業园新建2.5万吨涤纶棉型短纤维出產线,已很難實現获利。截至2014年3月31日,如不實行合同,經判定邵阳纺织将造成丧失3834097.82元,华裕公司将造成丧失3950800元。
一审法院认為:本案系交易合同胶葛。华裕公司與邵阳纺织签定的《装备合同》《弥补协定》《安装合同》,均系當事人真實意思暗示,不违背法令、律例制止性劃定,属有用合同,两邊當事人均應按照合同的商定實行各自的义務。本案争议的核心:(一)华裕公司未交付207万元進度款和690万元的提貨款,邵阳纺织亦未交付出產线,在實行合同中,是谁违约;(二)华裕公司在请求消除合同後,邵阳纺织的現實丧失若何认定;(三)纺织設計院是不是属于邵阳纺织的二级機構,其所负民事责任是不是應由邵阳纺织承當。
關于第一個核心。根据两邊签定的《装备合同》第九款“合同由两邊授权代表具名且邵阳纺织收到华裕公司30%预支款後合同见效,未尽事宜两邊协商解决,所有接洽采纳書面情势,首要事務以傳真方法确认後應實時用特快專递方法将确认件寄出”,以登科二款“合同见效後三個月内华裕公司應付出合同总價的15%的貨款,计207万元作為進度款”的商定,华裕公司未能在合同见效後的三個月内,即2011年4月30日前付出進度款207万元,且未能供给两邊書面變動207万元進度款交付時候的根据,故對华裕公司提出的“因邵阳纺织未能交付安装設計圖纸,致使两邊均未能定期實行各自义務,邵阳纺织赞成207万元進度款與690万元提貨款一并交付”的主意,不予支撑。因华裕公司未能按商定交付207万元進度款,已治療甲溝炎,组成违约,邵阳纺织在合同商定的時候内,未交付出產线,系行使先實行抗辩权,不组成违约。华裕公司因市場變革及原質料供應方面的坚苦,继续實行合同難以實現获利,属于正常的贸易危害,其是以请求消除合同,不合适《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所劃定确當事人一方可以单方消除合同的法定情景,其诉请消除合同,即為以本身的举動表白不實行合同义務,华裕公司已组成根赋性违约。
關于第二個核心。對付邵阳纺织的現實丧失,按照邵阳纺织的申请,一审法院拜托湖南盛鹏資產评估事件所對邵阳纺织涉案合同被消除蒙受的全数丧失举行判定,其結论丧失為3834097.82元,此中已出產的零部件丧失為2311492元,贩賣用度642820.51元,辦理用度為244509.53元,設計用度為507179.49元,應计利润為128096.29元。對付邵阳纺织提出的其他丧失未计较的問題,因其提交的根据不充實,不予认定。邵阳纺织的丧失只能依照判定定见為根据。因為华裕公司组成底子违约,其丧失應由华裕公司自傲。
關于第三個核心。從华裕公司提交的纺织設計院工商挂号資料表白,纺织設計院的創辦单元是國营邵阳第二纺织機器厂,具备自力法人資历,华裕公司未能供给邵阳纺织與國营邵阳第二纺织機器厂是统一法人或有其他联系關系的证据,故华裕公司提出“纺织設計院是邵阳纺织的二级機構,其民事责任應由邵阳纺织承當”的主意,因证据不足不克不及建立。其请求邵阳纺织承當交付纺织設計院19万元設計费所酿成的丧失的诉讼哀求,不予支撑。鉴于华裕公司因市場變革或因原搓泥寶, 質料的供應等身分,其公司在廣西壮族自治區东兴市江平工業园新建2.5万吨涤纶棉型短纤维出產线,已很難實現获利,华裕公司继续實行合同已不克不及實現合同目標,故對华裕公司请求消除合同的本诉哀求予以支撑。因為华裕公司违约,且又请求消除與邵阳纺织之間的合同,因华裕公司主意邵阳纺织违约的究竟不克不及建立,其请求邵阳纺织付出违约金6.9万元,和补偿利錢丧失76.8万元及补偿丧失3950800元的诉讼哀求,不予支撑。华裕公司交付给邵阳纺织的426.68万元系预支款,在合同消除後,邵阳纺织理當将已收取的预支款退還华裕公司,故對华裕公司哀求邵阳纺织退還预支款426.68万元的诉讼哀求,予以支撑。因為华裕公司违约在先,邵阳纺织提出其未交付装备,系行使先實行抗辩权的来由建立,故對邵阳纺织反诉请求华裕公司补偿丧失847.6万元的诉请予以部門支撑。
据此,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2、四項、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劃定》第二条之劃定,裁决:
1、消除华裕公司與邵阳纺织2010年11月13日签定的《装备合同》,2010年12月16日签定的《安装合同》,和2011年10月9日签定的《弥补协定》;
2、邵阳纺织退還华裕公司预支款416.68万元,安装設計费10万元,总计426.68万元;
3、华裕公司补偿邵阳纺织經濟丧失3834097.83元;
4、驳回华裕公司的其他诉讼哀求;
5、驳回邵阳纺织的其他反诉哀求。
上述第2、第三項给付内容相抵後,由邵阳纺织在裁决见效後旬日内退還华裕公司预支款432702.18元。若是未按裁决書指定的刻日實行给付款項义務,理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劃定,更加付出拖延實行時代的债務利錢。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76506元,由邵阳纺织包袱40000元,华裕公司包袱3650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11600元,减半收取55800元,由华裕公司承當25800元,由邵阳纺织包袱30000元。判定费130000元,由华裕公司包袱90000元,邵阳纺织包袱40000元。
华裕公司不平一审裁决,上诉哀求:1.撤消一审裁决第3、4、五項,改判邵阳纺织承當违约金69000元;补偿华裕公司設計费丧失19万元;承當426.68万元自2011年1月30日起至現實给付之日止的銀行同期貸款利錢;补偿华裕公司經濟丧失3950800元;驳回邵阳纺织的反诉哀求;2.1、二审诉讼用度由邵阳纺织包袱。
二审法院對一审查明的究竟予以确认。另查明:
《装备合同》第一款第一条商定:買方(华裕公司)赞成向賣方(邵阳纺织)采辦,邵阳纺织赞成出售给買方年產20000吨涤纶短纤前纺出產线壹条线、年產25000吨涤纶短纤後纺出產线壹条线;包含本合同技能附件中所劃定的賣方供貨范畴内“装备”、“技能資料”和“技能辦事”等。《年產20000吨涤纶棉型短纤维出產线成套装备技能附件》附件六商定供给数目:一式两份;交付期:工程設計所需資料在合同见效後一個半月交付,其余資料(除安装完工圖外)在交貨前2個月内交付。《年產25000吨涤纶棉型短纤维(後纺)出產线成套装备技能附件》附件五商定供给数目:一式两份,交付期:除厂房設計前提及動力電缆负荷規格在合同见效後一個半月内供给外,其余資料在装备交貨前两個月内交付。《安装合同》附件一第三条還商定了邵阳纺织向华裕公司提交的技能文件為:根本工程設計文件4套,光盘1套;具体工程設計文件4套,光盘1套。提交的技能文件應經由過程快递交付。华裕公司申请的專家证生齿某與邵阳纺织申请的证人黄某均報告厂房土建圖纸的設計必需要装备出產厂家先供给相干圖纸資料。
邵阳纺织提交的圖纸系2010-2011時代制出,其主意圖纸是經由過程快递方法交付的,從其提交的發送单上看,签名流員為其内部事情职員,邵阳纺织暗示没法供给快递单号。從邵阳纺织供给的邮件信息看,2011年1月,邮箱sej×××@126.com往631×××@qq.com發送過防城港安插圖,其上注明的收件人是“防城港—陈可霸”,华裕公司不承认631×××@qq.com是陈可霸的邮箱。邵阳纺织申请的证人曾某報告其發给陈可霸的邮件中的附件是《安装合同》的圖纸,邮件發送以後拷贝给了李江龙,安装圖纸涵盖了2010年11月13日主合同的圖纸。
2011年7月21日,邵阳市施工圖审查中間针對华裕公司纺丝車間(一)、纺丝楼、食堂、宿舍出具了邵施审[2011]第093号审查陈述,結论是一次性审查及格。邵阳纺织修建設計院出具的《环境阐明》载明“……2010年12月尾我院收到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化纤装备钻研所供给的前、後纺装备安插圖、根本预留预埋及荷载圖等厂房設計前提資料。2011年1月中旬我院收到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工業設計院)供给的厂房安插圖及根本预留预埋前提圖、载荷表等厂房設計前提資料邮件。我院于2011年4月中旬完成為了重要設計事情……截止2011年7月12日,我院已完玉成部項目設計事情,并提请邵阳市施工圖审查中間举行施工圖审查,2011年7月21日全数設計圖經由過程审查後,防城港华裕特纤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付出我院設計费14万元。2011年7月尾,防城港华裕特纤有限公司李江龙工程師到我院提走全数施工圖蓝圖。”
华裕公司在一审提交了2013年6-7月份時代三份與王忠的德律風灌音和一份與杨百成的德律風灌音,邵阳纺织在庭审中對德律風灌音的真實性無贰言。在德律風灌音中,王忠報告:华裕公司没有定期交纳207万元進度款是由于邵阳纺织土扶植计圖纸上的問題影响了全部進度,其會“摆平”進度款的事變;邵阳纺织不會以此主意华裕公司的违约责任,邵阳纺织也一向没有催付過该笔進度款。杨百成在德律風灌音中對207万進度款是由于邵阳纺织設計方面迟延了時候,临時不必要华裕公司付款的究竟暗示承认,并報告207万元進度款临時不消汇。一审庭审中,王忠、杨百成均出庭作证。王忠報告德律風灌音中的“摆平”指的是“207万元進度款可以向公司做事情延期到與提貨款一块兒付出,但這是我小我設法,条件是合同继续實行,如合同不继续實行我就摆不服了”。杨百成對付進度款一事報告“我追讨過不少次,但陈总一向找捏词付出不了,厥後赞成207万元與690万元一并付出”;對付2011年9月8日杨百成以邵阳纺织名义向华裕公司發出的傳真中邵阳纺织對装备交貨期一向未能明白“深表歉意”,杨百成報告是由于“管道設計圖纸迟误了一髮際修容神器,點時候”。王忠系邵阳纺织谋劃贩賣部江苏地域司理,代表邵阳纺织签定了《装备合同》和《弥补协定》。杨百成系邵阳纺织谋劃贩賣部副总司理,化纤部司理,代表邵阳纺织签定了《弥补协定》。
湖南鹏盛資產评估事件所作出的《關于邵阳纺织機器有限公司出產的年產20000吨涤纶短丝出產线的丧失的資產评估陈述書》肯定的评估工具是:“评估职員與當事人两邊配合举行現場勘查,以原合议庭2014年6月6日現場勘驗笔录范畴為限,此中:1.第三項华夏勘查记實品名為纺丝機,經實勘為甬道箱,并經那時两邊确认;2.第二項的3套螺杆和套筒現場勘查時未發明,未列入评估范畴,评估的详细范畴见评估成果明细表。”在對邵阳纺织的丧失举行判定评估時,华裕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可霸在《防城港項目物料清单》下注明:“上述物料清单数目無误,此中2014年6月6日現場勘驗笔录,第2項3套螺杆和套筒已灭失,我只申请對2014年6月6日法院現場勘驗笔录一、三、四、五、六、七、9項内容举行判定,以上三页其他邵阳纺织供给的内容,我不认定是為我所做的。以上代價单價以评估為准。”
二审法院认為:交易合同因此轉移所有权為目標的合同,两邊权力义務所指向的工具是必定的物;承揽合同因此完成必定的事情為目標的合同,两邊权力义務所指向的工具主如果必定的举動。按照华裕公司與邵阳纺织签定《装备合同》内容,邵阳纺织出售给华裕公司的是一条出產线,该出產线的装备不但要合适技能附件的详细请求,并且邵阳纺织還要為华裕公司供给技能資料和技能引导安装辦事。两邊以後還為此签定了一份《安装合同》,由邵阳纺织為华裕公司供给出產线的設計和安装,是以,两邊之間的法令瓜葛合适承揽合同法令瓜葛的根基特性。一审法院将案由肯定為交易合同确有不當,依法應予改正。
本案两邊當事人争议的核心是华裕公司未按约付出207万元進度款是不是组成底子违约。华裕公司上诉主意邵阳纺织没有按约供给根本設計文件,华裕公司有先實行抗辩权,且未付出207万元是颠末邵阳纺织赞成的。二审法院认為,起首,從两邊签定的数份合同商定来看,《装备合同》第一条商定合同的標的除一条出產线之外,還包含技能附件中所劃定的装备、技能資料和技能辦事。该合同商定华裕公司應在合同见效三個月内付出207万元進度款,即在2011年4月30日前付出。同時,该合同的技能附件商定了邵阳纺织應在合同见效後一個半月内交付技能文件,即2011年3月16日。故,在华裕公司實行付款义務以前,邵阳纺织负有交付技能資料的义務,且交付資料需一式两份。邵阳纺织在二审供给了数份证据拟证實其已按约建造了圖纸并現實實行了交付圖纸的义務,但一方面,邵阳纺织供给的内部圖纸邮寄挂号单,因没有快递单号或對方的签收证實,不克不及证實圖纸已現實交付;另外一方面,邵阳纺织供给的電子邮件记實,因其承认邮件内容是安装工程圖纸,并不是2010年11月13日合同商定的圖纸,且华裕公司對该QQ邮箱不予承认,邵阳纺织也未能供给该QQ邮箱系华裕公司供给的证据,故邵阳纺织主意其已按约向华裕公司交付圖纸的抗辩来由究竟根据不充實,华裕公司上诉认為其享有先實行抗辩权有法令和究竟根据。其次,從邵阳纺织相干职員的報告看,两邊就207万元延期交付已达成為了一致定见。邵阳纺织對华裕公司提交的德律風灌音真實性并没有贰言,且通话者王忠與杨百成的庭审報告也與德律風灌音能根基吻合,王忠、杨百成均暗示赞成207万元進度款與690万元一并付出,而且杨百成還報告其在来往翰札中“深表歉意”是由于管道設計圖纸迟误了一點時候。固然王忠、杨百成并不是邵阳纺织的法定代表人,但两人作為邵阳纺织谋劃贩賣部的江苏地域司理和副总司理,别離代表邵阳纺织與华裕公司签定了《装备合同》和《弥补协定》,并在以後的實行進程中一向與华裕公司連結接洽,华裕公司有来由信赖王忠、杨百成的報告代表了邵阳纺织的意思暗示。再次,從合同的實行环境看,邵阳纺织未提交证据证實其向华裕公司催收過金錢。两邊在2011年10月9日签定《弥补协定》之時間隔合同商定的付款期2011年4月30日已跨越快要半年,但两邊仅對交貨期举行了變動,并未触及付款時候。對此,华裕公司主意是由于邵阳纺织已赞成207万元進度款延迟到交貨時付出,邵阳纺织认為是由于贩賣职員法令意识不强。两相比力,华裕公司的主意更合适情理,也與王忠、杨百成的報告相吻合。综合以上几方面,一审法院认定华裕公司未付出207万元進度款组成违约,没有究竟根据。华裕公司上诉主意其享有先實行抗辩权,邵阳纺织已赞成其延迟交付進度款的来由建立,應予支撑。
固然邵阳纺织存在违约举動,但华裕公司不克不及证實在其催告後邵阳纺织仍未實行,也不克不及证實邵阳纺织的拖延交付設計圖纸的举動致使其错失商機,合同目標不克不及實現,故邵阳纺织還没有组成根赋性违约,华裕公司其實不是以享有法定消除权。华裕公司因市場變革及原質料供應坚苦等缘由告状请求消除合同,固然继续實行合同可能難以實現获利,不克不及實現华裕公司的合同目標,但這亦属于正常的贸易危害,由此發生的丧失應由华裕公司自行承當,华裕公司上诉请求邵阳纺织补偿其經濟丧失没有究竟和法令根据。鉴于邵阳纺织提出了消除合同的或有诉讼哀求,其對一审断定的消除合同亦未提起上诉,故對一审消除合同的认定予以保持。《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劃定,定作人可以随時消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丧失的,理當补偿丧失。华裕公司消除合同後,必定给邵阳纺织造成丧失。邵阳纺织的丧失經司法判定為3834097.82元。华裕公司上诉认為该判定定见毛病,仅承认《現場勘驗笔录》的第3項内容,但從判定資料看,华裕公司仅對《現場勘驗笔录》的第2項的3套螺杆和套筒提出贰言,而資產评估陈述書肯定的评估工具因此《現場勘驗笔录》為限,并剔除第2項的3套螺杆和套筒,故华裕公司主意一审认定的邵阳纺织的丧失毛病没有究竟根据,依法予以驳回。合同消除後,邵阳纺织收取的预支款416.68万元及安装設計费10万元應返還给华裕公司。同時,因邵阳纺织未按商定交付設計圖纸和装备,應承當响應的违约责任,按照涉案合同第六款商定,违约金总额不得跨越合同总價的0.5%,即邵阳纺织向华裕公司付出违约金6.9万元。
华裕公司上诉请求邵阳纺织补偿設計费丧失19万元,因华裕公司系與邵阳纺织修建設計院签定《扶植工程設計合同》并付出的19万元設計费,华裕公司也未举证证實邵阳纺织與邵阳纺织修建設計院存在人格混淆,故其请求邵阳纺织补偿設計费丧失没有究竟根据和法令根据,依法予以驳回。华裕公司可另行向邵阳纺织修建設計院主意权力。
综上,华裕公司的上诉来由部門建立,予以部門支撑。一审认定究竟不清,依法予以改正。二审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項劃定,裁决:
1、保持一审法院(2015)邵中民二初字第53号民事裁决;
2、邵阳纺织于本裁决见效之日起旬日内向华裕公司付出违约金6.9万元。
若是未按裁决書指定的刻日實行给付款項义務,理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劃定,更加付出拖延實行時代的债務利錢。
一审案件受理费7650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為55800元,判定费130000元,合计262306元,由华裕公司包袱157383元,邵阳纺织包袱10492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2214元,由防城港华裕特纤科技有限公司包袱19328元,由邵阳纺织包袱12886元。
本院對原审法院查明的究竟予以确认。
本院再审认為,本案争议核心為:1.本案属于交易合同胶葛仍是承揽合同胶葛;2.违约责任若何认定。
(一)本案属于交易合同胶葛仍是承揽合同胶葛
承揽合同與交易合同具备必定的類似性,可是二者有分歧的权力义務内容。理论上认為,二者的重要區分在于如下几個方面:1.签定合同的目標分歧。交易合同在订立時因此產生標的物所有权的轉移為目標,而承揽合同在订立時因此得到特定的事情功效為目標。2.標的物是不是具备特定性。交易合同的標的物通常為種類物,具备通用性,一般有國度或行業尺度;而承揽合同的標的物则是依照定作人的特别请求、為知足定作人的特别必要專門建造的,常常具备特别用處,具备特定性,凡是只能為定作人所利用,不克不及在市場上畅通,即便可以或许在市場上交易,也會落空其應有的價值。3.承揽合同具备较强的人身性。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常常會對承揽人的天資能力、技能程度、装备前提很是關切。而交易合同则無此種请求,買受人重要存眷的是获得標的物的所有权,對標的物的建造人、建造前提、建造進程其實不關切。4.定作人對產物出產進程有必定的节制力。承揽人负有接管定作人监视查抄的义務,交易合统一般無此種请求,買受人一般只需對交付的標的物是不是合适其質量请求举行查驗,而不具备對產物出產進程举行监视查抄的权力。5.承揽人對承揽事情承當保密义務。交易合统一般其實不包括此種劃定。6.合同價款的性子分歧。交易合同中商定的價款是標的物自己的價值,而承揽合同中商定的價款是對承揽人完成特定事情功效後付出的劳動報答。
本案中,按照《装备合同》商定,邵阳纺织出售给华裕公司一条出產线,同時邵阳纺织要為华裕公司供给技能資料和技能引导安装辦事。华裕公司固然主意涉案合同為承揽合同,但同時认可其對邵阳纺织没有任何指令,彻底由邵阳纺织供给技能支撑,也没有监视义務。邵阳纺织也主意,其設計、出產华裕公司的定单的技能是很是成熟的,其贩賣给华裕公司的装备與贩賣给江苏江阴平和泰公司的装备設置装备摆設是類似的。在報告已出產了几多装备的問題時也称,為了减损,部門装备已用于其他定单。從上述已查明的究竟看,涉案出產线不具备定作性,华裕公司對出產线的設計、設置装备摆設、采購、安装等進程不具备現實节制和监视的权力,與承揽合同定作人對事情内容举行监视查抄的特性不符。邵阳纺织為华裕公司供给技能辦事属于交易合同的附随义務,不属于承揽合同中由承揽人依照定作人的请求專門建造的情景。是以本案應定為交易合同胶葛,邵阳纺织的答辩定见應予采信。一审法院定性准确,二审法院将本案定為承揽合同,认定究竟和合用法令均有毛病,本院予以改正。
(二)违约责任若何认定
《装备合同》第九款“合同见效”第3条商定,有關合同条目、前提的點窜、弥补及變動由两邊授权代表經协商以書面情势制定并签订。第5条商定,未尽事宜两邊协商解决,所有接洽采纳書面情势。首要事務以傳真方法确认後應實時用特快專递方法将确认件寄出。
按照《装备合同》第二款商定,华裕公司應在合同见效後三個月内付出進度款207万元,即在2011年4月30日前付出。同時,该合同技能附件商定邵阳纺织應在合同见效後一個半月内交付技能文件,即2011年3月16日前交付。邵阳纺织固然答辩称其已實行了交付圖纸义務,但其在二审中提交的邮寄挂号没有快递单号和對方签收证實。而經由過程電子邮件發送的圖纸,一方面,邵阳纺织在二审中认可该圖纸為安装工程圖纸,并不是是2010年11月13日合同商定的圖纸;另外一方面,邵阳纺织以電子邮件方法發送圖纸也不合适上述合同商定。邵阳纺织關于已交付圖纸的主意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
华裕公司提交了與邵阳纺织事情职員王忠、杨百成的德律風灌音,主意王忠、杨百成可以代表邵阳纺织且邵阳纺织已赞成其延期付出207万元,與提貨款690万元一并付出。可是该协商成果并未經两邊書面情势终极确认。交易合同中,交付貨品與付出貨款具备等同首要性。從两邊签定《弥补协定》看,邵阳纺织變動交貨時候是依照合同商定經由過程書面情势肯定的,华裕公司主意變動付款時候是經由過程德律風肯定,不合适合同商定,也违背两邊現實實行習氣,應不予采信。华裕公司主意先實行抗辩权,但合同對付出貨款的時候與交付貨品的時候均以合同见效時候為起算點,并未以一方的履举動条件,华裕公司的该項主意理据不足,應不予支撑。华裕公司未依约付出207万元進度款亦组成违约。
從2010年11月13日华裕公司與邵阳纺织签定《装备合同》,至2014年2月13日一审法院對本案立案审理,用時三年有余,但不管是华裕公司,仍是邵阳纺织,均没有充實证据证實其向對方举行過催款或敦促交貨,两邊均没有踊跃促進合同實行的意愿。邵阳纺织虽答辩认為合同可继续實行,邵阳纺织有能力實行合同,但1、二审法院裁决涉案合同消除,邵阳纺织未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實在質是赞成消除涉案合同。华裕公司主意消除涉案合同,本院予以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劃定,合同消除後,還没有實行的,终止實行;已實行的,按照實行环境和合同性子,當事人可以请求恢回复复兴状、采纳其他解救辦法,并有官僚求补偿丧失。第一百二十条劃定,當事人两邊都违背合同的,理當各自承當响應的责任。
涉案合同消除後,华裕公司有官僚求邵阳纺织退還已付金錢,但因两邊均存在违约,且违约责任不异,對各自丧失自行承當。华裕公司主意由邵阳纺织付出违约金6.9万元,补偿丧失414.08万元,不合适法令劃定,本院不予支撑。
综上,华裕公司的再审哀求部門建立,應予支撑。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項之劃定,裁决以下:
1、撤消湖南省高档人民法院(2018)湘民终286号民事裁决;
2、撤消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邵中民二初字第53号民事裁决;
3、消除防城港华裕特纤科技有限公司與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1月13日签定的《年產20000吨涤纶短纤维出產线装备合同書》、2010年12月16日签定的《扶植工程合同(專業扶植工程設計安装合同)》和2011年10月9日签定的《化101088合同弥补协定》;
4、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裁决见效後旬日内退還防城港华裕特纤科技有限公司预支款416.68万元、安装設計费10万元,总计426.68万元;
5、驳回防城港华裕特纤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再审哀求;
6、驳回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全数反诉哀求。
若是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時代實行给付款項义務,理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劃定,更加付出拖延實行時代的债務利錢。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7650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為55800元,判定费130000元,合计262306元,由防城港华裕特纤科技有限公司包袱103506元,由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包袱158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2214元,由防城港华裕特纤科技有限公司包袱16214元,由邵阳纺织機器有限责任公司包袱16000元。
审 判 长 江顯和
审 判 員 张颖新
审 判 員 杨 蕾
二〇二〇年仲春三日
法 官 助 理 陈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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